政府安全资讯精选 2017年第九期 全球互联网企业内容安全责任加重,首批互联网产品隐私条款评审“成绩单”公布
【国内政策分析】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委公布首批十大互联网产品隐私条款评审“成绩单” 点击查看原文
概要: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委评审了10款网络产品的隐私条款,包括淘宝、高德地图、微信、新浪微博、支付宝、百度地图等。评审认为,十款产品都做到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征求用户授权。各产品隐私政策在评审后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支付宝在完善隐私政策的同时,还设立了专门的隐私保护与网络安全策略团队,任命首席隐私保护官。
点评:此次隐私条款评审只是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的开端。首批热门产品审核后,会有更多的企业面临审查和监督。企业应该参照此次评审结果,开展隐私保护自评估和整改,完善隐私条款内容、展示方式和征得用户同意方式,包括更加及时明确地告知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删除流程,在隐私条款中使用更通俗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