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是敏感信息和核心隐私应该强化保护
以公共利益为限制标准,防范人脸识别被滥用 人脸信息是个人核心隐私,也是个人敏感信息。人脸信息不仅涉及个人肖像,还包括身体、健康、年龄、种族等信息,甚至可能包括个人的心理信息。 并且,人脸信息广泛涉及个人其他私密信息。比如,有些银行账户和人脸信息进行绑定、关联。因此,一旦人脸信息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违法共享、转让,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于人脸识别被滥用的现象,确实应该引起高度的关注。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必须权利人“明确同意”才能进行采集,如果权利人没有明确同意,则必须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收集。 现在人脸识别之所以被滥用,是因为有些使用已经明显超出公共利益范畴。虽然公共利益的解释可能会比较宽泛,但还是有特定内涵,比如为了公共安全、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等,都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围;而出于商业目的或盈利目的,则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在“人脸识别第一案”中,动物园就属于商业机构,其收集很难说是为了公共利益。 因此,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的采集,应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可能是防范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最重要的规则。并非所有的机构都能够进行人脸识别信息的收集。 人脸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要用户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