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拆墙”给“智慧城市”让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小区“拆墙”规定一经提出,就在全社会引发了热议。 长期以来,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是中国城市建设的一大特色。这不仅源于传统四合院的建设思路,还是计划经济时代“单位”观念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即使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进行住房商品化改革后,封闭式小区和单位大院依然是商品住宅和单位办公楼建设的最普遍形式。这种小区一般都有封闭的围墙,实行封闭管理。应该说,这种建设模式有安静、安全、私密性较强等优点。但其带来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包括城市建设的条块分割、破坏了路网的完整性,形成了各种“断头路”“丁字路”。并且由于密度较低,占用了大量的公共建设用地,因而成为城市拥堵的重要根源之一。 对小区“拆墙”的规定,民众最直接的反应来自3个方面:一是居民物权如何补偿;二是拆墙后的安全如何保障;三是物业管理如何跟上。第一方面在我国《物权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相信在接下来的各地细则中也会征求居民意见,采取稳妥办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