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物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与华为战略合作协议
1988年至1989年,国家继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通信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邮电部明确提出邮电通信还要适度超前。上海市委、市政府重视通信建设,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予以支持。在此期间,上海市颁布了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的规定,邮电管理局成立了上海邮电通信工程指挥部,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层出不穷,对台通信得到推进,对外交往、合作富有成效。上海电信发展呈现出崭新的格局。 上海市颁布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的规定。1988年4月7日,上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7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全国第一个地方性邮电法规,共8章49条,包括总则、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邮电通信的规划和建设、邮电运输的保障、邮电设施的安全与保护、邮电通信的服务和监督、损失赔偿处罚及争议处理等。《规定》绝大多数条款都是针对上海通信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通信的要求制定的,既着眼于调整当前的各种关系,更着眼于通信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齐头并进,从而为通信发展开辟了道路。 《规定》在“总则”中明确提出了“加快邮电通信设施建设时间和更新改造,不断提高通信能力”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