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正制定网络安全保护条例 大数据保护机制将完善
一个多层次的大数据安全网正在织起。 记者获悉,继网络安全法今起实施之后,我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的大数据保护机制,加快推进大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在日前闭幕的2017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下称“2017数博会”)上透露,目前公安部正在制订网络安全保护条例,拟将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工控系统纳入,并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措施,重点加强对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和大数据的安全保护。 2004年以来,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公安部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设计和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使我国网络安全的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志化轨道。李彤介绍,原则上拟将大数据保护等级定为第三级以上。在大数据安全保护措施方面: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大数据安全保护状态;二是,针对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应用、销毁等,提出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保护制度。 据悉,公安部已经组织相关单位制订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技术标准中的大数据扩展要求,拟今年正式发布实施。 在大数据安全检测方面,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在全国审核推荐了160家审计保护的机构。下一步,公安部将依托等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