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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老鼠原始版本进入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

日期:2024-01-02点击:65

在近一个世纪之后,米老鼠终于摆脱了迪斯尼的版权束缚。

这个标志性卡通人物的原始版本最早出现在《威利号汽船》(Steamboat Willie) 和无声版《疯狂飞机》(Plane Crazy) 动画电影,现在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进入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 是人类的一部分作品与一部分知识的总汇,可以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发明等等。对于领域内的知识财产,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所有权益(所有权益通常由版权或专利体现)。

这些知识发明属于公有文化遗产,任何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加工它们(此处不考虑有关安全、出口等的法律)。创立版权制度的初衷是借由给予创作者一段时期的专有权利作为(经济)刺激以鼓励作者从事创作。当专有权利期间届止,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的作品由于没有专属权利人,因此公众有权自由使用它们

许多国家将每年 1 月 1 日定为“公有领域日 (Public Domain Day)”。

进入公有领域的版本是 1928 年上映的动画片《威利号汽船》中刻画的米老鼠,米老鼠有多个版本,后续版本仍然受到了版权保护,仍然掌握在迪士尼手中。

事实上,围绕米老鼠的版权极为复杂。公有领域版本的角色并不包括后来作品中的重大设计改动,比如 1940 年《幻想曲》中的巫师学徒米奇。此外,任何人也不能制作虚假的作品,把自己说成是迪斯尼的作品或官方商品,因为米老鼠同时也是迪斯尼的注册商标。也正因此,即使最原始的米老鼠版权到期,其他人在使用时也不能将其作为商标或 Logo,否则会构成侵权。

杜克大学公有领域研究中心主任詹妮弗-詹金斯 (Jennifer Jenkins) 在杜克大学的博客上对法律做了更为全面的解释:https://web.law.duke.edu/cspd/mickey/

米老鼠对于版权法的影响力和意义极为深远。美国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到 95 年,一个重要原因是迪士尼等公司的游说,因此该法律被笑称为“米老鼠保护法”。如此长的版权保护期限制了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但另一方面迪士尼其实受益于公有领域作品,而且米老鼠本身的形象也是借鉴了卓别林等早期电影明星的风格。

原文链接:https://www.oschina.net/news/273808/mickey-public-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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