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四宗罪”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已近四成。根据IDC预测,全球数据总量将会从2020年的50ZB快速增长到2025年的175ZB。届时,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数据圈,占全球数据圈的27.8%,超过美国,超过欧洲、中东及非洲数据圈的总和。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对于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国家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公布,中央首次明确“数据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外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这代表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已上升为国家政策。中国正在成为拥有数据这种新型生产资料的超级大国。 然而,承载数据这一关键生产要素的“数据基础设施”,是否能够让数据存得下、存得高效、存得安全可靠,并让其发挥更大价值,还身负如下“四宗罪”。 头一宗:存储/计算投资比例严重失衡,“数据基础设施”规模小 数字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数字孪生,数据作为载体,分为数据采集、传输、计算和存储,在数据采集、传输、计算的建设过程中,不仅诞生了众多千亿市值的巨无霸公司,也催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