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亮点解读及实施展望
2021年6月10日,历经三审,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共七章55条,分为总则、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章节。《数据安全法》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我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以安全保发展,助推数字中国建设,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 《数据安全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我国数据安全治理采取最高决策、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 一是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该法第5条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由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最高决策。 二是数据安全风险广泛渗透至各行业、领域,数据安全治理在行业间既有共通性也有差异,该法第6条明确授权工业、电信、交通、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