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笔记1 | Java 代码规约清单
第1条 | 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第2条 |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第3条 | 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 DO / BO / DTO / VO / AO
第4条 |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
第5条 |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
第6条 |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名开始,以Test结尾
第7条 | 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定义数组
第8条 | POJO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is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