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运营商被摘牌,那些流通股必须要回购么?
元旦期间最热门的新闻,就是中国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被要求从某交易所摘牌。俺们除了表示义愤填膺和强烈谴责之外,此事不宜多说议论,故省去很多字。 看到大家都在议论,三大运营商被摘牌了,是不是就要被迫回购流通股股票。但是,按照在米国流通股票的市值,回购那得花费千亿级别的美金,这是要我们大出血啊! 我以个人有限的知识进行了分析,得出一个肤浅结论:三大运营商被摘牌以后,应该不需要对流通股股份进行回购,而是可以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希望大家扔砖头。 这是因为三大运营商在美国上市发行的股票,不是真的股票,而是一种叫ADR的东东,它的中文名字叫“美国证券存托管凭证”。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只有注册在美国境内的公司,可以直接上市发行股票,而非美国本土注册的公司,上市融资只能通过发行ADR来实现。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发行的都是ADR,阿里,京东,三大运营商都是如此发行。 ADR的准确定义为“一种由银行发行的、代表非美国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可在美国金融市场交易的可流通金融工具”。具体的程序是,如果美国一家银行需发行中国公司的ADR,首先它会通过外国证券经纪,购买这家看好的外国公司股票,接着通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