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调整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调整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推进5G加快发展,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700MHz频段广播电视业务频率使用有关情况,现对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作出以下调整。 一、将702-798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调整用于移动通信系统,并将703-743/758-798MHz频段规划用于频分双工(FDD)工作方式的移动通信系统。自即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702-798MHz频段内新申请的广播业务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许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702-798MHz频段新申请的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二、工作在该频段的移动通信系统不得对同频段或邻频段已经依法开展的广播业务及其他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否则应立即停止发射信号,待干扰消除后方可进行实效发射;不得对来自同频段或邻频段已经合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提出干扰保护要求。 三、702-798MHz频段相关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