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业余时间搞开源,相关法律怎么界定?
抛砖引玉一下: 建议问问公司法务,比如劳动法务和知产法务法务并结合公司的政策。 仅供参考如下:“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职期间创作的代码知识产权等权属属于公司的情况: 1. 工作时间完成的代码。 2. 执行工作任务完成的代码,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 主要使用公司的物质条件完成的代码,比如公司的资金、专用设备以及未公开的专门信息。 二、个人项目,需要注意: 1. 不要在工作时间编写自身项目的代码。 2. 为避免争议,不要利用公司电脑和WIFI。”
